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有哪些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有哪些?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包括、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协助工作的义务、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支付报酬的义务。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有哪些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承揽方式为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等及时提供材料。如果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应当及时予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协助工作的义务
一方面,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工作的义务。另一方面,定作人在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验时,不得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3、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
对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当予以验收。具体说,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不得无理拒收。
4、支付报酬的义务
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如没有确定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相关延伸 购销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别加工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下一篇: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