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差异是什么

2019-06-30 10:07 分类: 买卖合同 阅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那么,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差异是什么呢?接下来,听听小编的意见。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差异是什么

  承揽合同的法律效力在于,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买卖合同的效力一旦成立,双方都要积极履行,不能随意解除。

  相关法律知识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

  二、《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

  三、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如果定作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应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或者在接受工作成果时支付。

  四、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关于农村建房承包合同

下一篇:农村建房承揽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