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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因排污许可,企业被处罚被关停,应该

2020-07-17 16:15 分类: 企业拆迁 阅读:

文章导读:今天我们聊聊在办案过程中,常见的环保关停原因,即因“排污许可证”问题导致的处罚或关停。遇到这种情况时,企业主应该怎么办?

第一点、什么是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我国现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包括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点、对于企业而言,排污许可证有多重要?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排污单位,即那些被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想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必须办理排污许可证。否则属于违法排污、违法经营行为,将会面临被行政处罚或企业关停的风险。

第三点、与“排污许可证”有关的常见的违法情形有哪些?

1、无证排污。即排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未获取排污许可证。此时的企业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直在违法经营。

2、申请变更问题。拆迁团了解到,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政府相关文件或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进行区域替代实现减量排放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未申请变更的,同样会被归入违法排污行为。

3、续期的问题。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过期不申请并继续排污的,视为违法的无证排污行为。

4、违反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的事项。如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污范围的,包括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量;再如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违反这些规定的,也属于违法排污行为。

第四点、企业被处罚或关停,可以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1、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企业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即行政机关必须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2、行政机关若认为企业存有违法行为,在作出处罚决定前要依法向社会公开信息,为公众所知晓。这样能起到一种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处罚,没有向社会公开执法,则公众也无法监督。因此,拆迁团认为,对行政处罚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存在违法或者显示公正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行政相对人依法有权申请撤销、变更或者纠正。

3、在没有对企业认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对企业实施关停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例如某个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超期,企业主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续证,而行政机关不给办理续证。后来又以企业的许可证过期,不符合法定生产经营条件为由关停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主对关停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且要求责任方给予赔偿。

提示您:

1、如果您的企业被相关部门处罚,或者被关停,以及被拆除。您如果认为相关部门的处理不合适,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你如果遇到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解决方案。

2、同时,请注意以下法定期限,以免错过维权良机。

(1)《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了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之外,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有些拆迁户会去信访,但信访不是法律途径,不管信访多久都不构成起诉期限中断的理由。很多被拆迁人去信访耽误了时间,错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即使找律师,也做不了什么帮你!在实践中,无论找上级反映情况,去举报当地工作人员,到处走访,都不能实质解决问题,耽误的只是您的宝贵的维护权益的时间!在无法与征收拆迁方协商谈妥的情况下,请尽快联系专业的征拆律师,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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